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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赛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绿色甲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天津市赛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绿色甲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天津市赛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绿色甲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环评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赛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绿色甲醇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市赛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内金源路237

项目投资:总投资1034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研发中心2(研发中心A座、研发中心B)、厂房3(空分压缩厂房、过滤厂房、生物质原料贮运)、辅助用房9(循环水站、泡沫站、综合泵房、蒸汽轮机发电、物流大门、总变电站、中央控制室、中央化验室、化学品库及固废暂存间),储运罐区、装卸车栈台、空分装置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占地面积70077.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568.8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上建筑面积2056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

本项目由生物质原料制备工业级绿色甲醇,新建生产线1条,主要设备有:气化炉1台,变换炉1台,脱碳吸附塔1台,合成气压缩机1台,甲醇合成塔1台,预精馏塔1台,加压精馏塔1台,常压精馏塔1台,除氧器1台、汽包3台,粉碎机及烘干机、换热器等设备若干。

原料主要为芦竹或木材废料,芦竹主要来自天津周边6万亩滩涂盐碱地种植后获得,木材废料主要来自天津周边木材加工剩余物、林业采伐剩余物、市政绿化废弃物、废旧木质包装等。生产工艺流程:生物质预处理,生物质气化,变换,脱硫脱碳,合成气压缩,甲醇合成,甲醇精馏等工序制造甲醇。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燃料气送入燃气-蒸汽轮机联合循环发电供全厂用电。

本项目年产10万吨绿色甲醇,主要用于销售,应用于化工溶剂提取、分析材料、车用燃料、船用燃料、航空燃料,同时还可作为基础化工原料,转化为乙烯、丙烯,用于生产聚乙烯、聚丙烯等化工新材料。同时同时副产200/年硫磺,主要用来生产硫酸、染料、烟花爆竹及橡胶制品,还可用于军工、医药、农药等部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包括原料预处理废气(卸料废气、房仓进料废气、房仓下料废气、烘干废气粉料过滤废气)、制甲醇工艺废气(气化粉仓进料及泄压废气真空闪蒸不凝气硫回收脱硫槽净化废气再生槽废气)、储罐呼吸气及装车废气、化验废气、燃气发电废气,无组织废气包括动静密封点废气(甲醇合成及精馏装置、罐区及装卸区)以及循环水站挥发的有机废气。其中:原料进场卸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进入卸料棚密闭卸料,卸料粉尘经卸料斗进口两侧的防静电覆膜PPS袋式除尘器收集后经26m高排气筒P1排放;房仓进口缓存仓的进料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6m高排气筒P2排放;房仓下料、输送及储存过程废气经房仓顶排风管密闭收集后经仓顶防静电覆膜PPS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P3P4排放;两条烘干线产生的废气分别经对应的防静电覆膜PPS袋式除尘器过滤后经48m高排气筒P5P6排放;烘干缓冲仓进料粉尘经防静电覆膜PPS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48m高排气筒P7排放,粉碎后粉料经粉料过滤器过滤后产生少量粉尘,经密闭管道一48m高排气筒P7排放。绿色甲醇工艺气化粉料仓进料粉尘和锁斗泄压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由粉料仓顶的防静电覆膜PPS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84m高排气筒P8排放;真空闪蒸不凝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由38m高排气筒P9排放。硫回收脱硫槽净化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由65m高排气筒P10排放。硫回收再生槽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由40m高排气筒P11排放。储罐呼吸气及装车废气均密闭收集后引入冷凝+水洗塔洗涤后由15m高排气筒P12排放。甲醇合成单元产生的驰放所、闪蒸气及经尾气洗涤塔处理后的精馏不凝气作为燃料气送往燃气轮机发电。燃气发电产生的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P13排放。化验室产生的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经万向和通风橱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 m高排气筒P1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P15排放。

排气筒P1-P8中颗粒物P14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排气筒P9-P11中硫化氢、氨有组织排放速率以及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标准;排气筒P12P14TR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排气筒P13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表2大气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轮机组限值,氮氧化物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10-2018)燃气轮机组限值氨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标准;排气筒P15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表1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的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有灰水排污废水、变换工艺冷凝液、熔硫釜脱硫废水、洗氨塔洗涤废水、精馏废水、循环水站排水、设备及地冲洗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上述生产废水及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通过管廊专用管道泵入天津市瑞德赛恩水业有限公司新建的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控制标准后,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依托厂外污水预处理站合理可行。

3)噪声

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是为泵、空气压缩机、氮气压缩机、燃气轮机、蒸汽发电机、废气治理设备风机,噪声源经过隔声降噪、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北、南、东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西侧厂界噪声满足4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交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餐余垃圾交具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铁杂质、废布袋、废脱硫剂、废分子筛、废铝胶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和利用单位处理;气化粗渣、细渣滤饼收集后直接装车运至现有堆肥车间作辅料使用。危废废活性炭、废试剂、实验废液、沾染废物、废油、含油沾染废物、废包装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变换催化剂、废脱毒剂、废瓷球、废水解催化剂、废精脱硫剂、废甲醇合成催化剂、废脱硝催化剂收集后不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具有合理的处理处置去向,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及土壤

通过本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及评价工作,在项目采取报告中提出的防渗、检漏、监控等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程度小。在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从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6)环境风险

风险评价的结果表明,本项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明显影响,厂区已具备完善的事故水三级防控措施,事故状态下可有效防止事故水污染外环境,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天津市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天津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的规划。本项目拟采取的生产工艺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在采取了相应控制措施后,废气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大气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废水经厂外预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理去向合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项目建设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落实了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CAp1qy0PXlGuxtjfdgSAg?pwd=a865  提取码: a865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以下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天津市赛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柴部长  电话:15849761008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合泰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7
    联系人:冯工   

电话:022-58356904 

邮箱:fengy@lhcis.com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全文的网络链接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